中市府增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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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增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鼓勵績優運動選手的好表現,圖為400公尺金牌陳傑。 (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增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去年全國運動會起,奪牌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一萬兩千元,連續領兩年至下屆全國運止。運動局農曆年前撥付高達一四八五萬元選手培訓獎助金,肯定全國運台中績優運動選手的好表現。
 運動局表示,台中市代表隊參加全國性綜合性賽會屢創佳績,獎牌數不斷上升,為肯定選手的努力,市府以國內競賽層級、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賽會「全國運動會」發給培訓獎金賽事;加上基層競技體育推展重要基石的「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一併納入培訓獎助金發給範圍,擴大選手領取培訓獎助金年齡層。
 運動局指出,「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去年九月正式通過,全國運獲獎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一萬兩千元的培訓獎助金,最高可領取二十八萬八千元的培訓獎助金;全中運獲獎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六千元的培訓獎助金,選手最高可領取七萬兩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