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拖板車擦撞 高市消防車車禍 小隊長殉職 4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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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消防局鳳祥消防分隊消防水箱車十三日晚間出勤途中,與拖板車發生嚴重擦撞,造成消防員一死四傷。 (記者鐘敏綺翻攝)
 記者鐘敏綺、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鳳祥消防分隊一輛消防水箱車,十三日晚間出勤途中與拖板車發生擦撞,造成水箱車當場翻覆,小隊長馮永昌傷重不治,分隊長曾柏雄等四人受傷。警方十四日上午將拖板車張姓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訊後諭令新台幣十萬元交保。
 鳳山區頂圃街十三日晚間十時零一分發生火警,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副大隊長吳佩城率五甲、高桂、鳳山、鳳祥及特搜中隊等七個消防分隊,計十七車、四十二人前往搶救。
 鳳祥消防分隊消防水箱車由司機芶玉錦駕駛,行經鳳山區鳳頂路和過埤路路口與張姓男子駕駛的拖板車發生擦撞,消防水箱車當場翻覆,車上四名消防人員受傷,消防小隊長馮永昌(五十四歲)送醫前已沒有呼吸及心跳,經送往長庚醫院急救仍不治。
 其中,消防分隊長曾柏雄(三十六歲)顏面嚴重撕裂傷、雙腳骨折,隊員郭峻嘉(三十二歲)全身多處擦傷。隊員司機芶玉錦(四十一歲)四肢擦傷。隊員賴統生(四十一歲)額頭撕裂傷、右腳骨折,四人均意識清醒,分別送往小港醫院及國軍高雄總醫院救治。

 高雄市消防局鳳祥分隊小隊長馮永昌不幸殉職,曾共事的打火兄弟追憶不禁淚崩。(民眾提供,中央社)
 張男警訊時對自己未禮讓消防車肇禍及獲知消防員重大傷亡時頻頻道歉,警方並查出他曾喝了一杯保力達後開車送貨,車禍當下以時速五十公里途經肇事路口,疑在綠燈轉黃燈的「綠轉黃」時搶快。
 張男也供稱因有橋墩擋住視線及關閉車窗,未發現消防水箱車警示燈和鳴笛聲,才發生擦撞。由於他酒測時雖有酒精反應,但酒測值零點零六毫克,未超過法定標準值也通過觀測表等三項測試,警方未依公共危險罪嫌查辦,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晚十一時許,市長韓國瑜接到消息,立即趕往醫院探視。他昨日強調,消防員是火海中的熾天使,消防弟兄的身影是世上最彌足珍貴的風景,馮永昌雖然離開了我們,但他的精神會一直留存在我們心中,也讓我們一同緬懷、一同感謝這位正直善良的救火英雄。
 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王國泰表示,消防局將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辦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為馮小隊長爭取最高撫卹,並成立治喪委員會協助家屬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