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地檢署防疫升級 相驗先採樣、違法從嚴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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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配合中央防疫升級,雲林地檢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由主任檢察官黃怡華為召集人,對於未來防疫執行,包括相驗解剖程序、積欠防疫罰款等問題,也做出明確結論,可供各單位依循。
 黃怡華強調,針對防疫期間,相驗時遇有疑似病例,須依實依「法醫相驗解剖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即對有旅遊史或接觸史,或居家隔離者,相驗時須一併從咽喉採樣送驗,若須要進一步解剖時,須待檢驗報告出爐,陰性者可進行解剖,若屬陽性則須規定進行火化。
 至於違反防疫的「行政裁罰」,包括假消息、違反居家管理等防疫法規者,經權責機關裁處後,如有逾期未繳納罰款者,將透過聯繫窗口促請權責機關,儘速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加速依法強制執行。
 黃怡華指出,防疫期間各單位橫向聯繫十分重要,因而建立平台並確立聯繫窗口,保持密切聯繫,遇任何防疫違法,均依防疫法規從嚴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