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詐貸案何智輝再判賠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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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前立委何智輝被控涉入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弊案,並向國華人壽詐貸。國華人壽就詐貸損失向何智輝等人提訟求償,何先前已被判賠二億元確定,台灣高院更一審十七日,再判決他還須賠償二千五百萬元。
 判決指出,何智輝(通緝中)夫婦於民國八十六年取得苗栗久俊工商綜合區開發許可後,以久俊案土地名義,先後於八十六年、八十八年向國華人壽貸款二億元、二億五千萬元。
 貸款案於當時實際負責人翁大銘授意下,國華人壽董事長張貞松、董事翁德銘指示部屬以不實鑑價及分批貸款方式違法核貸放款,造成國華人壽損失,國華因此提告求償四億五千萬元。
 八十六年核貸案部分,台北地院判決何智輝夫婦、張貞松連帶賠償國華人壽二億元確定。
 八十八年核貸案方面,台北地院判決翁德銘、張貞松等應連帶賠償二億五千萬元,翁德銘、國華人壽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後,判決何智輝夫婦須與翁德銘等人連帶賠償二億二千五百萬元,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廢棄發回。
 高院更一審審理後,昨日改判何智輝應賠償國華人壽二千五百萬元,翁德銘上訴部分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