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人員應具防疫技能 立院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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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十三日初審通過「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鐵路機構應有效訓練及管理從業人員,使其具備鐵路專業、作業安全、維安應變及衛生防疫輔助技能。
 提案修正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指出,近年來台鐵多次發生旅客逃票傷警、傷害列車長等事件,甚至造成員警殉職的不幸事件,顯見鐵路機構應加強相關場站、行車危安應變機制。
 修正草案主張,鐵路機構相關維安處理及防疫輔助技能應與時俱進,引進維安輔助設備、防疫輔助設備,投入營運前也應比照辦理訓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