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接待新規 須提前3天申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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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駐桃園國際機場服務中心因爆發私下接待染疫事件,導致局長等高層被記過、拔官,二十二日接待新規也出爐,除須三天前申核,更禁止非公務相關接待。
 觀光局機場服務中心爆發私下接待高層主管兒子情事,除被接待的兒子確診,負責接待的員工及自己五歲兒子也染疫,引發交通部長林佳龍震怒究責,觀光局長周永暉、林姓主秘均遭拔官調職。
 根據新制,自即日起,若國外參展廠商、貴賓來台,有機場接待公務需求時,必須在三天前提出申請,經單位主管核可後才能接待;另走禮遇通關,需檢附移民署同意書;若有緊急接待需求,則需主任秘書以上主管接待,且一律禁止非公務相關接待,規定即起生效。
此外,接待工作分為公務接機與公務送機,若非屬公務涉及觀光公益的接待,應循程序核准,不得逕行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