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國中校地爭議 市府同意協議價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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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龍潭國中後方金龍路一八0巷封路訴訟,桃園市府敗訴,考量龍潭國中校地的完整性,市府表示,如果該四十六坪土地符合開瓶計畫,市府願意協議價購。
鄭文燦昨天答覆林昭賢議員質詢表示,龍潭國中因這四十六坪地未能取得,校地因此一分為二,校方為了校地完整性,曾封路合併校地;導致學校、社區、家長及地主間的衝突,因訴願會決定保留學校校地完整性,對於通行權採取保留態度,因此市府配合龍潭國中校區範圍合併,已於龍潭國中後方施作完成替代道路。
有關吳姓地主四十六坪土地,鄭文燦表示,只要適用開瓶計畫規定,市府將研議以公告現值一點二倍方式協議價購。
桃園市全市路燈養護權責,市長昨天也表示,以前由社區自設或鄉鎮市公所因地區居民建議設置的,只要具有公眾使用特質者,都會盡量就地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