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愛情騙子 劉建國提告敗訴

386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劉建國不滿節目主持人陳斐娟,三年前於臉書貼文指「劉建國是愛情騙子」,對她提告求償五十萬元及要求公開道歉。台北地院審理後,二十八日判決劉男敗訴,陳女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於民國一0六年受邀上節目「五四新觀點」,談及與劉建國交往時的「床照風波」,主持人陳斐娟事後於臉書,以「劉建國是愛情騙子」等字預告節目內容。
 劉建國不滿被指為愛情騙子,對陳女提告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予以處分不起訴。劉男另於一0八年十二月間,再對她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五十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
 劉建國方面主張,陳斐娟雖稱她是根據員李婉鈺在節目中的說法張貼內容,但陳女並不是單純引用李婉鈺所述,從李女的言論脈絡看來,均未提到劉建國不忠,這與陳女張貼「劉建國是愛情騙子」的意義有極大落差。
 陳斐娟答辯指出,李婉鈺在節目中表達「李婉鈺與劉建國曾論及婚嫁」、但劉男為自身政治前途違背承諾,她才用「愛情騙子」形容劉建國。
 陳女表示,製作單位曾邀請劉建國上節目,但被拒絕,媒體第四權有義務監督公眾人物的言行,而劉男身為立委,隨時可召開記者會澄清說明,媒體也都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