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直播真詐財 前官員涉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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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前嘉義市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陳姓科長涉嫌與廠商勾結,假借將明華園演出上網直播名義,向市府詐取八萬元經費,經檢調展開偵辦,陳自己雖墊錢補破網,希望花錢消災,但檢方認為陳與廠商等共四人已觸法,依貪汙罪起訴。
 檢方表示,被告陳姓男子於民國一0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一0七年五月一日止擔任嘉義市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科長,黃姓夫婦則為文化局廠商,另一名陳姓女子為陳姓科長屬下的會計。
 起訴書指出,一0六年五月間,嘉義市文化局邀請明華園在文化局音樂廳演出「王子復仇記之龍抬頭」戲碼,售票演出,並沒有網路直播服務。陳竟與黃姓夫婦勾結,由黃男向三家廠商取得網路直播報價單,假裝比價,最後以八萬元得標。但事實上,該場演出並未有網路直播服務,陳指示屬下用文化局原本有攝影設備錄製該場表演,並製成光碟,作為核銷之用。
 陳以該光碟及虛構的比價單等資料向市府申請核銷八萬元經費,輾轉轉帳至廠商黃姓男子公司的帳戶內,陳姓科長屬下的陳姓女子則配合做假帳。
 之後陳姓科長發現檢調在調查此事,於是向黃姓廠商取回八萬元,並向不知情的明華園表示該演出有直播服務,因而將該八萬元費用支付給明華園,之後再自掏腰包八萬元給黃姓廠商,以彌補他的損失,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檢方偵結後,依貪汙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