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案 前台鐵局長鹿潔身降1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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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前年十月台鐵普悠瑪在宜蘭的脫軌事故造成十八死的重大意外,公懲會認定台鐵前局長鹿潔身綜理局務不周,未善盡指揮監督之責,導致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十七日判決他降一級改敘,調度所長吳榮欽也判降一級改敘,現任副總工程司柳燦煌判休職六個月。
 台鐵普悠瑪六四三二次列車於民國一0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宜蘭蘇澳新馬車站發生嚴重出軌翻覆意外,造成十八人死亡、二百餘人受傷,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後,今年三月通過對鹿潔身、柳燦煌及吳榮欽的彈劾案,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判決指出,台鐵局耗資將近三十二億元建置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民國九十六年間發生五人死亡、十七人受傷的大里事件後,又花近二千萬元增設ATP遠端監視系統,以防杜司機員的失誤。
 公懲會表示,鹿潔身於發生大里事件的重大行車事故後,仍未記取教訓,體認ATP及其遠端監視系統對行車安全的重要性,善盡指揮監督之責,任內又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車廂傾覆,造成十八人死亡、二百餘人受傷的重大事故。
 公懲會認為,台鐵局未能對全部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撫平哀痛,社會大眾對鐵路行車安全之陰影,依然未能完全祛除,鹿潔身自難辭監督不周之責;柳燦煌、吳榮欽未察知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而致災,也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