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推動準公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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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自一0七學年度起與符合一定條件之私立幼兒園合作,當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成為「準公共幼兒園」後,家長僅須負擔等同公共幼兒園的收費,其餘費用由政府補助,除了可滿足家長的多元選擇外,也可大幅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縣長徐耀昌表示,就讀準公幼家長繳交費用,每人每月不超過四千五百元;若有第三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不超過三千五百元。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一0七至一0八學年度,全縣共有六十七間園所加入準公幼(通過名單可至苗栗縣幼兒教育網查詢),目前共有六千六百一十名幼兒就讀。
 一0九學年度配合中央申請期程,即日起至十五日受理幼兒園申請加入;因正值招生期間,家中育有學齡前幼兒之父母若欲就讀私立幼兒園,可向幼兒園詢問是否有加入準公幼,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為健全幼兒園設施設備與教學知能,鼓勵幼兒園提高申請意願,一0九學年度起簽約之準公幼可向中央申請各項補助與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