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會案 國民黨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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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及水利會自救會不滿水利會將收為國有,共同到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記者黃必成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各地水利會將於十月起改制為公務機關,資產及負債將由國家承受,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及水利會自救會認為有違憲之虞,七日共同前往司法院遞狀,聲請大法官釋憲。
 昨日上午十時,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經濟委員會召委廖國棟及立委陳超明等多人,會同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會代表,在司法院大門口集結,高喊「強奪民產違憲」、「奪產極權、民主倒退」等口號。
 自救會法律顧問蘇煥智說,農田水利會於日據時代已是公法人,成立超過一百年,是先於中華民國台灣法律存在的人民團體,連司法院長許宗力的大作中也承認農田水利會是歷史性的公法人。
 蘇表示,水利會成為公法人,是為減輕日本政府財政困難,由農民分擔投資建設經費,負擔維護管理經費,農民參與管理灌溉的制度是全世界最進步的制度,但執政黨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四十條,已剝奪會員投票權、選舉權,侵害人民權益,也剝奪農民灌溉水權。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質疑水利會收歸國有,是執政黨「選不贏就沒收選舉」。(記者黃必成攝)
 林為洲表示,國民黨團已有三十八名立委連署,要協助水利會聲請釋憲,因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四十條規定,將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已侵犯人民財產權,也違反比例原則。
 林為洲指出,執政黨「選不贏就沒收選舉」,是非常不恰當的做法,制度是久遠的,國民黨支持改革一百多年歷史的水利會制度,當時國民黨也提出相關改革方案。
 包括會務委員或會長選舉過程有不足或瑕疵,改革選舉辦法適用選罷法、工程發包事項適用採購法,但執政黨完全不採納,硬要沒收、收歸國有,完全無法接受執政黨「號稱改革,實則沒收人民團體財產」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