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女學童自打200下巴掌 安親班女老師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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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永康一間安親班兼美語教室去年一月爆發不當管教事件,一名小四女童因小考成績不佳,遭留美海歸的林姓女老師要求女童自打兩百下巴掌。家長得知憤而提告傷害並附帶民事求償。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林犯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四十五日拘役,並需賠償醫療費一一八五元及廿萬精神撫慰金。
 南市府教育局社教科表示,該林姓女老師已被要求四年內不得任教補習班,已登錄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該美語補習班案發後已無營業。
 去年一月間,女童家屬透過網路爆料貼文,指控留美海歸的林姓女老師,因安親班小考成績不佳,要四年級的女童自己搧兩百下巴掌,家長更貼出女童紅腫臉頰表示十分心疼,事後也帶女童驗傷提告,附帶民事求償,要求林賠償醫藥費一一八五元,父母也各向林求償廿萬精神撫慰金。
 經檢警調查,林女於一0八年一月四日下午三時許於永康補習班教室內,認女童學習態度不佳,要求女童自行掌嘴五十下,後又以女童掌嘴力度過輕為由,要女童重新再掌嘴五十下,反覆三次合計兩百下,導致女童雙頰發紅疼痛。
 台南地院審酌林女為安親班老師,縱然孩童學習不佳,應以和平或其他誘導方式,鼓勵學生努力學習,貿然命令女童自行掌嘴多下,造成臉部受傷、心理成長也受影響,考量林女犯後坦承犯行,判處四十五日拘役,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判處林需賠償慰撫金廿萬元與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