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秘書工運大老賴萬枝判三年二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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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工運領袖賴萬枝六年前被控在飯店房間,對女子伸出狼爪襲胸得逞,被害人事後提告。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將賴男判刑三年二月,最高法院二十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賴萬枝曾任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等工會要職。民國一0三年六月十二日,他擔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時,參加該會舉辦的南投二日一夜活動。
 當天晚餐過後,賴男被控與工會幹部在其中一名女子的房間休息、退酒,後來眾人陸續離開,被害女子以為房間只剩自己,躺在床上休息時,沒想到賴男突然現身,對她伸出狼爪。
 被害人全力反抗,將他推出房外。沒想到賴男竟說,「妳也有錯,因為妳太優秀了,而且長得很漂亮」。被害人事後在友人陪同下報案。
 法院審理時傳喚同行友人做證,友人證稱案發後,被害人不再像以前一樣活潑熱絡,醫院的診斷證明也顯示,被害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且賴男事後也有向她道歉,承諾要賠償。
 歷審法官均認定賴男涉犯性侵的事證明確,且犯後毫無悔意,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三年二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