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誠正中學前副校長張聖照偽造文書案 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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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矯署誠正中學前副校長張聖照,涉嫌偽造薪資證明與同事公務員識別證,向地下錢莊詐款上百萬元觸法,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十五日被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維持原判,但仍可上訴。
 本案緣於二0一五年間,張聖照因負債累累亟需借款周轉,因自己薪轉帳戶早被強制執行扣款,債信不佳,竟夥同綽號「小江」的友人共謀,由「小江」偽造張女土銀桃園分行的帳戶存摺,再由張女將貸款身份資料證件,連同假存摺翻拍照片,一併傳送給錢莊業者審核,順利貸得六十五萬元。
 同年八月間,張女交付蔡姓友人照片給「小江」,由「小江」偽造貼有蔡男照片的明陽中學職員證,將該識別證及偽造的銓敘部函文,一併交付給錢莊業者,順利借得十五萬元。
翌年二月間,張女重施故技,偽造自己的土銀鳳山分行帳戶存摺,加上身份證、公務員派令等資料照片,傳送給另家錢莊業者,順利詐借五十萬九千元得逞。後因業者拿著張女偽造的存摺到銀行補登交易明細,始知受騙。
事發後,張聖照被橋頭地院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分別判有期徒刑四月、六月及七月,不服判決而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
 據瞭解,張女因篤信新北市「觀音心法」道場女法師,不但花光一千九百多萬元積蓄,還鋌而走險偽造文書,向地下錢莊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