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澎恰恰180萬 假金主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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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澎恰恰去年為拍攝電影,透過友人介紹向金主借款,不料卻被騙走一百八十萬元的手續費。台北地檢署三十一日偵結,查出放款業者吳宣學涉借用李姓男子的人頭帳戶行騙,依詐欺罪嫌將吳男起訴,李男則獲不起訴。
 檢警指出,去年十月間,澎恰恰為拍攝電影急需資金周轉,透過友人向自稱「小陳」的金主吳宣學(二十五歲)借款,吳男同意出借一千萬元,但要求澎恰恰要先付一百八十萬元的保證金、手續費。
 澎恰恰信以為真,隨即開出一百八十萬元的支票付款,不料,吳男拿到支票後藉故推諉,佯稱資金馬上到位,但直到十一月中旬,其聯絡電話不僅斷訊,人也失去蹤影,澎於今年四月報案。
 警方於今年六月十七日在台北市及宜蘭將吳男、李姓男子(三十二歲)逮捕,檢察官複訊後,依詐欺罪嫌諭令兩人各以十五萬元、五萬元交保候傳。
 吳男供稱,與澎恰恰是借貸關係,怕他還不出錢才先去軋票,否認有詐欺犯意。但檢方調查後不採信其辯詞,認定他確實有領款,昨日依詐欺罪嫌予以起訴。至於李男僅提供帳戶,對全案不知情,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