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七月十大交通違規 違停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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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法規,紅(黃)線內外含水溝,都不能停車。 (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台南市今年一至七月前十大違規,高達六十五萬件,其中前三名為違規停車、一般道路超速及闖紅燈,交通局裁決中心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除荷包失血,甚至發生事故受傷。
 裁決中心主任何梅錦指出,今年一至七月中心所管轄的十大違規總件數為六十五萬件,其中違規車一七八四五0件,占約兩成七;一般道路超速一五四五0四件,占兩成四;闖紅燈九二四五0件,占一成四;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占百分之九;高快速公路超速或不遵守管制規定,約占百分之七,為前五大交通違規事項。
 市長黃偉哲多次在道安會報指示,加強對民眾宣導交通法規認知及安全行車觀念,尤其交通認知上的誤解及盲點,應加以釐清和說明。
 交通局強調,處罰只是手段,最終目的乃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將深入不同年齡層和地區,藉由實際案例及輕鬆活潑互動方式,將生硬的交通法規轉化成實用交通常識,喚起民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何梅錦提醒,常被誤解的「紅(黃)線違規停車」,無論紅(黃)線內外道路(含水溝)範圍,都算違規停車;「闖紅燈」不僅限於紅燈時穿越路口,無論左轉、直行、迴轉或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或車身已超過停止線,而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車輛停在斑馬線上等,都算是闖紅燈行為;轉彎及變換車道時,依規定應全程使用方向燈,才能警示其他用路人,符合「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月起,推出「酒精鎖新制」,除吊銷駕照且須自費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才能重新考領駕照,且一年內僅能使用安裝酒精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