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捕撈 陸船遭扣46天驅離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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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捕漁,裁罰扣留46天人船都驅離出境。( 記者許正雄翻攝)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執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七月廿四日在東沙島東海域,以優勢艦艇成功查扣違法越界作業之大陸漁船,李姓船長等十八人及漁船,都押回高雄港偵辦,十一日裁罰扣留四十六天並裁罰六十萬元後,十一日全都驅離出境。
 海巡署第五海巡隊是在東沙島東北約九浬處海域,發現有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捕漁作業,以多艘艦艇包抄查扣,這艘大陸漁船編號「0一0九三0九」,船上連同李姓船長等共有十八人,海巡隊連漁船一起都押回高雄港偵辦;十一日在強制驅離至限制水域外,並告誡不得再犯,否則將加重裁罰。
 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予以緩起訴處分一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六十萬元;在處分確定後再由艦隊分署依法裁處沒入作業小舟一艘,以及漁具塑膠管籠四百卅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