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與女友殉情卻獨活二審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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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杜姓男子五年前與王姓女友相約燒炭殉情,不料王女死亡他獨活,被依加工自殺罪嫌起訴。一審依幫助自殺罪將杜男判刑二年八月,台灣高等法院仍以幫助自殺論罪,但杜男「以誓言包裝謊言」失約被害人,二十四日將他改判四年徒刑。
 高院合議庭指出,王女案發前留有親筆遺書,關閉臉書與退出群組及割腕痕,並與杜男相約殉情,一起去買安眠藥、買木炭,全程參與,杜男確實涉犯幫助他人自殺罪。
 但也認為,杜男沒有同死,體內也無安眠藥成分,證明他沒吞服,且體內一氧化碳濃度遠比王女低,事後還可以打電話給媽媽告知王女已死,且可自行站立、對答如流,認定他沒有「謀為同死」,致王女寶貴性命一逝不返,因此加重刑度。
 杜男曾任業餘電競選手,事後轉任教練,民國一0四年初與王女交往,同年八月間兩人即相約燒炭殉情,不料,杜某卻獨自醒來,王女則已死亡,杜某一度企圖跳樓輕生,但被趕來的警消勸下。
 王女雙親認為女兒不可能與認識僅五個月的男友殉情,懷疑遭到杜某教唆自殺,甚至是遭他殺害,對他提出教唆自殺及殺人告訴。士林地檢署認為杜男體內殘留一氧化碳,遺書也為王女親寫,將他不起訴。
 王女父母提出再議獲准,士檢續查後,查出兩人共同至藥局買安眠藥,再至大賣場買木炭,杜男有幫助自殺的行為,改依加工自殺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