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陸國慶獻唱 陸委會: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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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歐陽娜娜(左)、張韶涵(右)傳將在中國國慶晚會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中央社左圖取自weibo.com/u/2687827715,右圖取自weibo.com/zhangshaohan)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參加中共十一晚會演唱對岸愛國歌曲「我的祖國」等歌曲,陸委會呼籲不應參加相關活動,文化部長李永得二十八日表示,有關單位仍在蒐集事證,是否核處須待調查結果出爐;至於阿美族人楊品驊在海峽論壇上自稱「中國人」,原民會發聲明指楊品驊不代表族群。
 陸委會也表示,將密切關注歐陽娜娜相關情況,倘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根據有關法規,如果違反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按同法九十條之二規定,最重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文化部表示,陸委會將依法查處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陸委會認定,如果相關行為涉文化部主管事項,文化部將會配合陸委會依法核處。
 李永得說明,有關單位尚在蒐集相關事證中,文化部須待結果出爐,才能判定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由主管機關來處理。
 未來是否會擬定表演禁令?李永得回應表示,目前沒有相關規劃。
 至於歐陽娜娜舉動是否自我矮化,甚至是否涉及反滲透法,相關人士表示,是否矮化交由全民公評,而反滲透法方面,除非兼具金流或違法行為,才有構成反滲透法的可能,但因反滲透法的構成要件頗為嚴謹,不要無限上綱。
 另外,楊品驊在海峽論壇上自稱是中國人,原民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不反對與中國大陸互動,但必須認清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不是中國人;不能忍受用個人的名義代表整個族群。
 原民會強調,尊重族人的言論自由、認同,但不能忍受用個人的名義代表整個族群,這樣的發言非常不當;任何一個族人不能任意代表某一族發言,這不是透過族人的授權、更不是國家的授權。
 原民會表示,在陸委會主管的兩岸條例中,團體、人民如果要與中國大陸交流,都有很清楚的規定;希望族人都是按這樣的規範、遵守中華民國的法令;主要是提醒族人未來與中國大陸交流,代表族群的發言要經過一定的授權,甚至反滲透法也都提到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