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船越界 重罰200萬後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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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大陸籍無名漁船今年八月二十四日越界我海域作業,經海巡署澎湖海巡隊予以人船查扣留置調查四十四日後,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罰鍰新台幣二百萬元,並於前天上午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切割沒入的起網機二臺、網板四具及滾輪二具後,昨中午十二時由澎湖海巡隊巡防艇予以驅離出境;澎湖海巡隊今年以來則已裁罰五艘陸船,裁罰金額達新臺幣八百七十三萬元。
 澎湖海巡隊表示,大陸漁船越界侵害本國漁民生計,該隊為維護我方海域珍貴的海洋資源,將嚴正執法,對於越界不配合之陸船,絕對採取嚴懲重罰,期能遏止陸船越界,並向大陸漁民告誡,切莫再犯,一旦越界再遭查獲,該隊將採取最嚴厲、積極的執法手段從重裁處,絕不寬貸。
 澎湖海巡隊強調,澎湖四面環海,海洋資源有賴全民共同維護,漁民如在海上作業發生狀況或發現大陸漁船時,可撥打海巡署一一八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無線電向海巡艇通報,海巡人員將立即前往查處,以保障漁民生命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