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長照休養 不孝子盜領百餘萬挨判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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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父親前因車禍事故住院,後轉入長期照護機構休養,不料鄭男卻擅自取用父親存摺、印章,接續涉嫌冒用父親名義偽造提款單據,盜領父親存款計一一八萬元,台南地院審理認鄭犯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鄭父於一0三年二月間因車禍事故住院,後轉入長照機構,鄭男卻未經父親同意,擅自取用父親放於住處的農會及郵局存摺、印章,自一0三年至一0六年間,利用農會取款憑條、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盜蓋父親印章冒用父親名義,向農會、郵局行使偽造取款憑條及提款單共十三次,計盜領父親一一八萬元。
 農會、郵局承辦人員誤信鄭取款全經父親授權,如數交付金額。直到一0七年,台南地院選認鄭男的姊妹等三人為父親監護人,姊妹等人經查詢各帳戶交易明細,才發現家賊竊走父親百餘萬存款,立即報警並依偽造文書提告。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鄭男不思盡其依法對父親之扶養義務,竟為一己私利,利用父親休養機會,擅自取用父親存摺、印章,接續冒用名義偽造提款單據,盜領存款,損害於金融機構對於帳戶管理正確性及父親財產法益實屬不該,考量鄭男犯後坦認犯行,依偽造私文書罪嫌判處鄭有期徒刑六月,易科罰金十八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