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技士收賄逾百萬 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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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劉晴文/南投報導
 南投縣某公所一名技士,涉嫌利用督導轄內工程執行與驗收之便, 向得標工程標案廠商收受逾百萬元賄款。南投地檢署發動搜索,並傳喚十餘人進行查證,訊後認該名公務員涉嫌違反貪務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之虞,二十六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廠商則交保候傳。
 南投地檢署偵辦這起公務員涉貪案,經長期布線蒐證,掌握該技士利用督導轄內工程之執行、驗收之便,於今年間向得標 廠商收受賄款逾百萬元。地檢署於二十五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巿調查處、南投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司法警察機關搜索四處所,傳喚十二人進行查證。
 地檢署指出,此案由七位檢察官及二名檢察事務官組成團隊辦案小組,由檢察官分工漏夜訊問張姓被告及證人,檢察事務官則負責調取相關標案案卷進行分析比對。經訊問後,認為該公務員犯罪嫌疑重大,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二十六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將持續追查及釐清被告等是否涉有其他不法犯行及有無其他共犯,嚴懲不法行為,以澄清吏治並維護政府機關廉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