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短期停復保制 研擬廢除

581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對於旅外國人返回台灣用健保爭議,健保署長李伯璋二十六日指出,擬廢除短期停復保制度,出國二年內須依法繳保費,出國超過二年遭除籍,一律要等待六個月或繳清出國期間保費,才可重新納保,預計下週將和僑委會討論可行性。
 針對長年旅居海外者回台用健保爭議,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在處理完明年健保費率後,將著手討論旅外國人引發的健保爭議,他認為各界想法已逐漸趨於一致,但今年時間太趕,預計下會期展開相關討論。
 李伯璋對此表示,依現行規定,預計出國超過六個月至二年的民眾,可依法辦理停保,停保期間無需繳保費,返國後可立刻辦理復保;若民眾出國滿二年就會被戶政機關除籍,只要在第四年前回台並恢復戶籍,都能立刻恢復健保身分,超過四年才回台的民眾則須等待六個月才能重新加保。
 未來打算全面取消停保規定,只要民眾在台灣有戶籍,即便要出國一段時間,仍須持續繳交健保費,不可停保。
 李伯璋說,目前已擬定相關方案,未來擬廢除出國停保規定,並提高除籍者回台後的加保規定,下週將和僑委會討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