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埤公所交管讓農民曝曬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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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埤鄉公所體恤農民辛苦需求,產業道路交管讓花生農曝曬花生。
(記者陳虹伶攝)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大埤鄉公所為體恤農民花生收成後須曝曬需求,而公告該鄉聯美村部分產業道路交通管制至十二月廿七日,並受理農民申請為曝曬場用,避免農民在產業道路上曬花生,遭人檢舉而受罰。
 大埤鄉長林森寶說,時值聯美村花生採收期,農民常利用附近的產業道路曝曬花生,時而造成過路人車不便而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為體恤農民的辛苦及需求,特在相關路權協調會中,為農民請願爭取曝曬花生時的用路權。
 林森寶說,依據日前縣府農業處「落花生於農路、道路或相關廣場曬花生路權協調會議」結論,替農民申請路權,並會同陳情人現勘後,簽准同意聯美村產業道路路段交管至十二月廿七日,受理農民申請為花生曝曬場用,農民不再擔心民眾檢舉吃罰單,也可安心曝曬花生。呼籲產業道路管制期間,請用路人配合改道,造成不便也懇請見諒,同時農民也應做好相關交通維持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