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退警所得替代率 應比照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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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瑩十三日表示,警察工作危險性高,又有危勞職務降低退休年齡的規定,但之前年改讓所得替代率大幅調降,影響退警甚鉅,警察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士官,落實對退警的照顧。
 她已提案於立法院院會,在十一日一讀通過陳瑩所提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讓警察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
 陳瑩十三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二0一七年年金改革過程中,因警察與公教人員相同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所得替代率大幅調降,又因多數警察危勞職務降低退休年齡,對退休警察人員衝擊影響甚鉅。
 陳瑩表示,警察危勞職務與國軍相似,警察退休金規定,應改為任職三十五年資的所得替代率為八十五%,最高四十年年資為九十五%,比照國軍士官,落實對退警之照顧。
 陳瑩指出,依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規定,目前任職四十年的所得替代率將由七十七點五%逐年調降至六十二點五%,但因為警察工作特殊,另有「危勞降齡」的提早退休規定,必須要在六十歲退休,所以絕大多數基層員警的任職年資,都不可能達四十年。
 草案在連署過程當中,陳瑩指出,十七位立委簽署,就有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賴惠員、許智傑、楊曜、陳素月,以及她本人等六位立委共同提案,反應相當熱烈,希望尋求更多立委支持,提供退警應有的退休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