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花40萬買保養品 消保官助討回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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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月入兩萬餘元的男子,在某化妝品業者推銷下,花光積攢兩年多的四十餘萬元現金,男子母親認為男子只有粉刺問題,懷疑遭業者以推銷話術矇騙,日前向屏東縣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訴,經介入協調後,業者方面願意退還十六萬六千元,並承諾不再推銷產品,雙方達成和解。
 屏東縣府統計去年九月份至今年八月份以來,消費調解共計有八十五件,包含商品調解案件四十八件、服務調解案件有卅七件。其中,商品類以車輛及家用電器各十二件居第一名;服務類則以線上遊戲十二件第一名;其它如電信通訊、瘦身美容課程、運動健身中心項目,各分別以十件居次,值得消費者多加留心。
 屏東縣府消保官呼籲,消費者遇推銷時千萬要「停看聽」,停止購買衝動、看清楚契約內容、聽明白業者的宣傳與廣告,完全確認清楚後再消費;網路購物也要特別留意,免得花冤枉錢還一肚子氣。
 消保官綜合市面上業者推銷型態,許多以免費試用或填寫問券等方式邀請消費者入店體驗,再以話術推薦消費者購買美容產品,贈送免費護膚課程等誘因,誘使消費者簽名購買,通常消費者在業者催促下,並不會仔細閱讀及確認各項產品內容與單價,事後才發現不對勁。包含網路購物也要慎選商譽良好的電子商務平臺,如遇有消費爭議,應立即申訴,以掌握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