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用已兌換三倍券 三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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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日前發生的持已兌換三倍券詐騙案,經檢警查出係陳姓保全在公司拾獲一捆已兌付的三倍券,交付給連襟張男卅張,張男與洪姓表哥到多家檳榔攤使用十張,檢方卅一日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陳男等三人。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三十四歲)在台灣保全公司台中營運處擔任保全員,八月十日晚間十時許,在公司地下停車場獨自整理運鈔車上的空現金袋,發現其中一個現金袋內,遺留一綑一百張、面額新台幣兩百元的已兌付振興三倍券。

這捆三倍券已使用過,營業人七月廿八日向新光銀行西屯分行兌領完畢,台灣保全公司另一組保全員,八月四日前往新光銀行西屯分行收受,運往台灣銀行台中分行解繳。

保全員送達台灣銀行時,新光銀行包裝三倍券為透明收款塑膠袋,不符合台灣銀行規定的非透明紙袋形式,當場遭退件,這捆三倍券遺落於墊在地面上的空運鈔袋內而未察覺。

陳男十二月十三日晚間下班後,見東窗事發,燒掉其中數張三倍券,將剩餘數十張三倍券泡水倒入家中果汁機後絞碎,倒出後添加醬油炒成泥狀放在自家陽台奶粉罐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