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擅闖鼻頭角 最高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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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鼻頭角步道日前發生兩名民眾遭海浪捲走意外,為避免類似意外發生,新北市政府昨天邀集相關單位前往會勘,達成四項決議,除設立警語告示牌,風強浪高時也嚴禁進入,違反規定最高可重罰一百萬元。
 為保障市民安全,新北市政府昨日邀集東北角風景管理處、海巡署北部分署、瑞芳區公所及市府觀光旅遊局,前往鼻頭角步道實地會勘,討論海域安全議題。
 會勘達成四項決議,包括在鼻頭角公園進入觀海步道處所增設警語告示牌;針對易受風浪襲擊之步道小徑進行劃設警戒線,禁止民眾進入;立即拆除民眾私設之攀爬繩索,並由轄區分隊定期檢視,如再遇有私設之繩索將立即拆除;新北市消防局、瑞芳區公所與海巡署將增加防溺巡邏頻率,並於風力達八級或浪高達六公尺時,到場宣導民眾該區域禁止進入事宜,倘未聽勸告執意進入者將依公告事項予以重罰,開罰金額從三萬至一百萬不等。
 市府呼籲,東北季風期間將至,東北角海域時有長浪發生,請民眾進行戶外活動時,務必遵守相關告示說明,並注意自身安全。另外在東北角海岸釣魚時,應確實穿著救生衣與防滑釘鞋,如有忘記攜帶救生衣之釣客,新北市沿海消防分隊、海巡安檢所及警察局分駐所均可借用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