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人出頭 男持西瓜刀砍斷對方手腳筋 判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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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紀姓男子夥同楊姓少年得知友人與葉姓男子糾紛,竟相偕為友人出頭,分持西瓜刀砍斷葉男的手腳筋。紀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四年四個月;楊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紀男是營建工地的現場施工人員,與楊姓少年是朋友關係。楊聽到翁姓友人於二0二0年四月上旬與葉男發生衝突,決定為替翁出氣,同時找了紀男前來助陣。

同年四月十三日下午,由紀男騎機車搭載楊,到中西區東菜市旁停車場旁埋伏,直至下午近四點,見葉男走向轎車準備開車時,紀先以防狼噴霧劑朝其頭部噴灑,使他無法反抗,兩人分持兩把西瓜刀,由後方猛朝葉身體、四肢揮砍,葉忍痛朝停車場外逃命,兩人見狀仍持刀緊追在後,葉跌落在附近草叢,兩人仍遭持刀揮砍。

葉男身體、四肢多處刀傷,右手四支手指伸指肌腱斷裂、右手腕神經、肌腱斷裂、左側前臂、左大腿、二頭肌等切割傷合併多條肌腱斷裂、左手中指肌腱段裂及指骨骨折等,甚有出血性休克。紀、楊二人砍人後騎乘機車逃逸,葉經緊急送醫救治,才倖免於死。兩嫌事後得知已遭警方鎖定後,主動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