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3起假車禍 運將詐欺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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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王姓計程車運將開車時,涉嫌故意與前方車輛發生擦撞,再以此向對方索賠或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三年多來涉嫌犯案四十三次,獲利四十一萬餘元。士林地檢署十四日偵結,依詐欺取財罪嫌將王男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男從民國一0五年一月至一0八年七月間,開著計程車跟隨在被害人車輛後方的右側或左側車道,待對方即將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故意加速往前造成擦撞的意外,營造自己擁有直行車路權、對方未禮讓直行車的車禍假象,再向對方索取賠償。

部分被害人自以為理虧,或因為趕時間,或不好意思造成塞車,直接在現場賠錢了事,部分則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險賠償,王男因此獲得賠償或支付修車費用。

其中有一名洪姓騎士遭王男撞傷,堅認王男是故意追撞的,對他提告求償十萬元,法院審理後只判賠一萬多元,洪男改向台北市警方反映,由於保險公司對王男的車禍主因存疑,警方深入清查後,發理王男於三年半期間竟密集發生四十三件車禍,查出王男涉嫌詐欺斂財。

檢方偵訊時,王男表示不是故意製造假車禍詐欺,是對方一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害他閃避或煞車不及而撞上,有幾件是他自己的錯,也有賠償對方,不是每一件都有獲賠。

檢方認為王男車禍的頻率過高、有違常情,就算未獲得賠償,也是詐欺未遂,認定他詐得的不法所得共四十一萬八千餘元,依法起訴,且四十三次犯行各異,建請法院一罪一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