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將涉洩密遭通緝 林勤經退俸可追繳 18趴討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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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退役中將林勤經於二00七年赴美國,但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於二0一四年遭通緝,但仍領取月退俸、十八%優惠存款,引起各界討論;國防部十七日表示,一切依法行政,若遭判刑確定會追繳退俸,後調查局發現,林勤經在任職時,將建構指揮系統「博勝案」的招標內容,事先洩露給軍火商,但林卻不願出面說明。

國防部表示,由於月退俸為每半年領一次,高檢署於二0一四年一月十七日以違反國家機密法,發布通緝林勤經時,已發給上半年的退俸,下半年的退俸則立即停發;十八%優存部分,由於「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二0一八年七月修法為「軍官、士官於領受退除給與期間,因案被通緝期間,停止其領受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也因新制上路前,法律無訂定遭「通緝」者須停發,國軍始終依法行政。

至於能否追回退休俸,國防部指出,由於林勤經現遭通緝,尚未判刑確定,若確定,會依法追繳,而林勤經在二0一四年至二0一八年竟續領月退俸、十八%優惠存款,合計約新台幣二百一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