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遠傳亞太5G共頻共網 NCC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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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創台灣首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三日有條件通過遠傳與亞太電信三點五吉赫(GHz)共頻共網申請案,但要求業者成立監督小組確保網路獨立控管,同時再增加兩千台基地台,提升網路涵蓋率,否則得廢止共頻共網核准。

遠傳去年初在5G頻譜競標,取得三點五吉赫(GHz)的「魚肚」精華頻段,和主要競爭對手台灣大拉開了距離,因此,原本4G時代租用台灣大網路的亞太電信,轉與遠傳合作,在去年九月宣布簽訂長達二十年的共頻共網合約,亞太將分擔遠傳九分之二成本,分擔頻譜使用費達新台幣九十四點七三億元,以取得網路容量使用權。

針對遠傳與亞太的共頻共網申請案,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電信管理法規定,業者本來就可以申請頻率共用。但考量涉及行動通信產業發展、公共利益暨消費者權益等重要層面,經委員會衡酌,決議以附附款核准本申請案,同時亦一併通過雙方合作案所涉營運計畫及網路設置計畫變更申請。

附款內容為要求兩家公司應對該電信網路具有故障管理、組態管理、效能管理、帳務管理、安全管理等管控能力。在網路獨立控管方面,雙方共同成立三點五吉赫(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定期開會並提出運作報告,報NCC備查。且雙方要承諾增加建置基地台數量共計兩千台,擴大綿密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優質體驗。

翁柏宗表示,本案核准通過後,後續還要經過公平會許可,若公平會通過後,亞太應該很快就可以有新的網路架構提供5G服務。NCC將持續關注兩家公司後續營運情形,行政指導該等公司應對消費者作相關資訊揭露,以維護電信產業市場公平競爭,並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