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婦女節紀念女權 南警婦幼隊提醒注意職場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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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隊警方提醒,如遇職場性騷擾可透過正式書面或存證信函,要求道歉或適當補救及賠償,亦可向公司、雇主申訴或至鄰近派出所報案。(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為響應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南市警婦幼隊特至連鎖飯店向員工宣導性騷擾防治,期能創造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保障職場的女性朋友。婦幼隊長蔡明宗表示,如遇職場性騷擾應儘可能立即或事後蒐證,並透過公司、警方等救濟管道保障自身權益。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自民國八十八年的百分之四十六逐年上升,據勞動部統計,至一0八年已超過百分之五十一,增長超過五個百分點,其中廿五歲至廿九歲更高於九成,高於美、日、韓等已開發國家。

然而根據勞動部一0八年調查,女性在職場上曾遭受性騷擾是男性的四倍,加害人以同事及上司居多,其中僅有兩成女性被害人曾提出申訴,突顯性騷擾防治的觀念上仍存在諸多迷思,導致被害人未能警覺到遭受冒犯或不願意提出申訴。

婦幼隊長蔡明宗指出,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十二條規範,職場性騷擾可分為「敵意型性騷擾」及「利益交換型性騷擾」,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或是趁機吃豆腐或探詢對方性隱私均有觸法之虞,也不得要求他人性賄賂或性脅迫,以換取工作、教育或服務等利益。

婦幼隊強調,職場性騷擾常見於被害人與加害人權力不對等的關係,被害人往往因擔憂工作權遭剝奪或不信賴申訴管道選擇沉默,也容易演變惡化為長時間犯罪或多次累犯,也呼籲職場女性勇於發聲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