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寵用品查獲四件 最高遭裁罰廿三萬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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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動物用藥品產品廣告涉及預防疾病字眼,會被重罰。(動保處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不少民眾將寵物未用完的藥品上網販賣,也有業者為了提升買氣,刊登販售寵物相關產品誇大療效。這類行為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將遭重罰,台南市動保處今年度已查獲四件,有一件裁罰廿三萬九千元。

動保處表示,今年迄今已查獲四件民眾擅自於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其中一件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九萬元罰鍰。另兩件是在臉書刊登販售鴿用相關產品廣告,並有「預防球蟲、沙門氏菌和大腸桿菌、預防下痢及乳房炎」等涉及療效的字眼,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各處新台幣二十萬元罰鍰。

動保處長吳名彬指出,第四件是民眾在網路上販賣寵物除蚤項圈,該商品被驗出動物用藥品成分,且為動物用禁藥,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規定,全案經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處緩起訴兩年,並罰款廿三萬九千元。

吳名彬說,在網路平台販售動物用藥品違反規定,且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非動物用藥品,不得有預防、治療動物疾病或促進、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一旦查獲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為了賺小錢而賠大錢,甚至可能要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