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局:北市大校長任滿8年 不得再參加遴選亦不得擔任代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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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由於外傳北市大日前召開校務會議,有教授要連署支持即將於七月任滿八年校長任期的戴遐齡出任代理校長並在下週一開會通過;台北市教育局卅一日下午發出新聞稿嚴正聲明,市府尊重大學自治,但要求北市大校長戴遐齡必須依法行政及尊重體制。

據了解,台北市立大學校長戴遐齡將在今年七月卅一日任期屆滿八年,必須卸任,但北市大卻遲遲未依照「台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訂校長遴選要點。據指出,教育局去年發函,要求北市大啟動校長遴選程序、訂定遴選要點,未料北市大置之不理,甚至還悄悄開校務會議,決議不接受台北市政府的遴選辦法,不願讓台北市長柯文哲插手圈選新校長。

根據「台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北市大應於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組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共十五人,其中校友、社會公正人士這兩類代表,需由校務會議各推薦三倍人選,再由報北市府圈選,但北市大認為由市府圈選,是妨礙大學自主,至今尚未組成委員會、沒提出人選。

北市教育局則在新聞稿中強調,該校今年七月卅一日將面臨戴校長任期屆滿,遲不依法修訂遴選要點,更未依大學法規定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一0九年九月卅日)前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嚴重延宕八月一日新任校長遴選進度,該校更不符公告體制由秘書室逕於三月廿五日公告將跳過組織規程規定代理順序,逕行辦理連署代理校長。教育局因此嚴正聲明:市府尊重大學自治,但要求戴遐齡校長必須依法行政及尊重體制。

教育局強調,北市大為全國唯一市屬綜合大學,市府近年核編該校十六到十八億經費,並挹注公務預算十到十一億支持校務發展,學校有責任配合市政發展提升辦學品質。該校今年三月廿五日逕由秘書室公告現任校長聘期將於今年七月卅一日屆滿,三月廿三日召開之校務會議決議由校務會議代表連署推舉代理校長人選,教育局表示依大學法及該校組織規程第十六條所揭示校長任期制、第廿條規定代理校長之代理順序之立法要旨及精神,任期屆滿八年之戴校長不得擔任代理校長一職,期望北市大儘速修訂運作要點及啟動遴選作業始為正辦,而代理校長之人選應依法制、程序正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