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公共運輸路權 交通局稽查公車站牌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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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為遏阻公車停靠區違停問題,台南市公共運輸處二十一日偕同警察單位聯合稽查,同時會借重客運公司第一線司機經驗及乘車民眾反映地點,了解違規熱點,作為加強執法勤務規劃參考依據。

交通局表示,違停公車停靠區不僅危及候車民眾的安全,也迫使公車無法進入站區,造成交通堵塞及提高其他用路人的危險,將不定期辦理聯合稽查勤務依法取締,呼籲用路人切勿違停公車停靠區。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違規停車往往是造成交通危險的主因之一,而且公車量體大,民眾在公車停靠處違規停車,公車無法進站停靠導致占用車道上下客,後方汽機車只能繞道而過,乘客上下車均須閃避機車,險象環生,呼籲民眾切莫為了一己方便,造成許多人的危險與不便。

他指出,除不定期辦理聯合稽查,交通局也會借重客運公司第一線司機經驗及乘車民眾反映地點,了解市區內公車站位違規熱點,通報警察局作為加強執法勤務規劃參考依據。

公共運輸處處長吳俁之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車停靠站十公尺內禁止停車,無論開啟雙黃閃燈臨時停車、或長時間停車都屬違規行為,警察單位可依法舉發。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機車罰鍰已提升到九百至一千二百元;汽車一律罰一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