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豬場廢水管理 六家尚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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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南市有七十五家飼養一百至一百九十九頭的小型養豬場,依法應於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提報廢水管理計畫獲得核准,目前已有九成業者提出申請,環保局呼籲尚未申辦的六家業者儘快提出,如未於上述期限內取得核准,將依水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罰鍰。
 市府環保局指出,環保署為降低河川水質負荷,規定兩百頭以下未列管養豬業者須設置簡易廢水處理設施,並取得環保局核准後,始得運作排放廢水。近來多數業者已完成設備更新,環保局也辦理說明會宣導,並專人協助畜牧業者申辦。環保局人員至現場提醒業者提送期限及告知應準備之資料,目前核准率已達四成,多數養豬業者願意妥善維護操作廢水處理設備,以友善大台南水質環境。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廢水管理計畫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環保局提供「畜牧業廢水管理計畫諮詢服務」,協助業者登錄網路申請系統以及相關填表說明,歡迎業者多加利用,審查諮詢專線為(0六)六五七二九一六轉四一五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