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勸戴口罩爆衝 雙雙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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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因無罩外出遭到張女攔下制止,二分局員警獲報到場,蔡隨即向警表示要對張女提告妨害自由。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民眾外出均需落實防疫措施配戴口罩,然而日前一名蔡姓男子晚間無罩外出慢跑,還與制止民眾發生糾紛,警方趕到時更做賊喊抓賊,先對制止民眾提告妨害自由,警方只能依法受理,分將二人依妨害自由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辦。

四十多歲的蔡姓男子於四日晚間外出慢跑運動,考量影響呼吸、換氣,竟無視防疫規定無罩外出,行經中西區西賢街一帶,違規行為引來路人側目,一名張姓婦人見狀立即上前制止蔡男、不讓蔡繼續跑步,眼見蔡男違規且與人發生糾紛,圍觀民眾也立即通知警方到場。

市警二分局長樂所員警一到場,還來不及稽查蔡男違規,自覺身體自由遭受侵害的蔡男就先要求要對張女提告妨害自由,警方只好先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訊後分將張依妨害自由罪移送南檢,蔡男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部分也製作場所(活動)稽查紀錄表轉由南市府衛生局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