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中市府 政院為中火發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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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中火力發電廠。(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十二日核定台中增氣計畫發電設施等附屬設備的特種建築物許可。經濟部長王美花並承諾,只要第一部燃氣機組可以在二0二五年上線,經濟部會請台電在二0二六年啟動拆除兩部燃煤機組與一根煙囪。

台中新增燃氣機組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釐清確認免經都市設計審議程序,行政院正式核定台中增氣計畫發電設施等附屬設備的特種建築物許可。

王美花表示,經濟部還是期待跟台中市府等繼續「異中求同」,因此,她也請台電再精算用電需求成長後,規劃一個新的方案,只要第一部燃氣機組可以在二0二五年上線,經濟部會請台電公司在二0二六年啟動拆除兩部燃煤機組跟一根煙囪的工作。

經濟部說明,台中新建燃氣機組的工程,過去卡在台中市政府的都市設計審議程序,已經長達十五個月,而且台中市政府審查的意見,已經從單純的都市景觀設計,逐漸發散到環評已經審過的環保議題,也不符合都審的本意。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向都市設計的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請教,結果發現在行政程序上,台中市政府只是簽奉市長核准,就要求台中電廠進行都審,並沒有依照法定的程序處理,已經超過法律授權的範圍,營建署也正式表示,台中電廠燃氣機組不必進行都審。

王美花強調,為了加速中部以氣換煤的腳步,行政院已經發給台中發電廠燃氣機組的特種建築物執照,也就是所謂的特照。後續,台電公司會啟動燃氣機組建設的工程。希望可以在二0二五年讓台中電廠第一台燃氣機組上線,進一步減少燃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