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骨摻人骨詐財 業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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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辦理「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公共工程案」殯葬補助案,承辦人連龍得與開挖無主墳的廠商,以「豬骨混摻人骨」浮報骨骸數量,向國庫詐騙遷葬補助款一千六百二十八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七日依貪汙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連男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五年,沒收犯罪所得六十七萬元。

同案被告部份,林姓廠商負責人與曾姓、王姓、林姓、游姓等五名廠商人員,分別依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一年十月到三年不等刑期,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六百七十六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地政局民國一0一年開挖八里廖添丁廟後方土地時發現大量無主墳,包商找來典固公司負責辦理起掘、遷葬事宜。典固林姓負責人擔心骨骸數量不多,所得工程款恐不敷成本,指示員工蒐購廢棄豬骨,部分灑在工地內佯裝屍骨,部分則直接混入骨袋中,送往火葬場焚燒、裝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