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未通報開趴群聚 最重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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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降級鬆綁,針對汽車旅館及相關旅宿若未通報開趴群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業者基於防疫應負通報責任,若應通報而未通報,將依情節輕重及相關法規裁處,最重可廢營業執照。

指揮中心表示,降級鬆綁後,若在汽車旅館及相關旅宿群聚開趴或歡唱,提高疫情傳染風險,將由各主管機關依情節輕重,分別依「發展觀光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裁罰,;最重者將視為「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由地方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裁處。

指揮中心表示,汽車旅館及相關旅宿違反限制規定且未通報時,依發展觀光條例可裁處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如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開毒趴),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該場所將依「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自查獲次日起列為特定營業場所;業者未通報警察機關處理者,除依該條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