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公所技工涉收賄 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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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仁德區公所陳姓技工利用承辦轄區道路挖掘路證核發及接管審核相關業務,涉嫌向廠商收取機車、冷氣機及現金賄賂,還要求廠商將冷氣機安裝在妻子經營的飲食店內,六年牟取不法利益約十萬元。檢察官認陳涉貪汙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聲押,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廿九日裁定十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調組,前天傳喚陳姓技工夫妻,及蔡姓、黃姓兩廠商四人及兩名證人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男,陳妻則三萬元交保,蔡、黃姓兩名涉嫌行賄廠商均請回。

陳姓技工於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0一九年二、三月間,承辦該區道路挖掘之路證核發及竣工後之接管審核等業務,利用其承辦相關業務而有裁量可加速或拖延准駁等權限之機會,向承包廠商蔡、黃索取賄絡,兩人為求工程順利進行,乃交付機車、冷氣機等賄絡予陳,陳並向承包商佯稱違反「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要求支付工程款一成之費用以確保不被罰,並由廠商先行支付一萬元。

仁德區公所說,陳姓技工遭人檢舉時,早已調離原道路挖掘路證核發等相關業務,負責轄區公園清掃及帶領勞動役相關業務有一段時日,因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案情細節則不便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