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疑遭不當對待致死 南市府將提獨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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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針對南市8月30日晚上發生3歲大女童遭母親及其同居人不當對待死亡案,市府社會局表示,目前母親及同居人已坦承有毆打女童行為,該案情節嚴重,社會局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提起獨立告訴。

社會局表示,女童母親在基隆生下女童後,108年3月間將女童帶至嘉義由親戚照顧,110年7月間,才將女童帶至南市,和友人同住。另經查詢及整合相關資訊後,女童於南市未有保護性案件及脆弱家庭通報紀錄。社會局啟動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行傷勢複判,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續將視其需要提供司法協助及家庭關懷支持,依其家庭需要提供相關的服務。

社會局說,對於該事件表示非常痛心且遺憾,後續將全面啟動弱勢家庭預防關懷服務,希望類似案件能防範於未然。另外也在此呼籲社會大眾,要有「3心2意」保護兒童的意識,平時帶著關愛心、雞婆心、警覺心,並隨時留意、注意,若懷疑身邊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主動撥打110或113專線,將可盡快救援陷入生命危機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