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雇用失業者申請 9月底止

294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雇主僱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失業勞工滿2個月獎助1.5萬,連續僱用4個月再加碼1.5萬,最高合計獎助3萬元;而全時受僱勞工就業滿2個月可獲獎勵1萬元,滿4個月再加碼1萬元,最高可領2萬元,部分工時勞工減半發給,申請期間至110年9月30日截止。

由於肺炎疫情自去(109)年初爆發,為協助受疫情影響的青年運用時間學習技能,並引導青年加入5+2等政策性產業的行列,勞動部於去年6月30日開辦「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只要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或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的失業者職前訓練課程,在參訓期間就按月發給學習獎勵金,其中參加政策性課程者每月發給8千元、參加其他課程者每月發給3千元,最多可領取12個月。

發展署指出,截至110年7月底,已核定19,207名參訓青年符合領取獎勵金的資格,其中有17,048人(占88.76%)是參加政策性課程,顯示學習獎勵金對於鼓勵青年投入重點發展產業、培養國家關鍵技術人才的成效十分卓著。此外,因應今(110)年5月國內疫情一度升溫,勞動部也修正延長學習獎勵金的實施期間到111年6月30日,有需求的青年朋友務必把握參訓機會,更多資訊可至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roleL1=48555)查詢,或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基隆就業中心主任盛慧中表示,提醒有用人需求的雇主及及待業民眾,把握機會到基隆就業中心(02)2422-5263及六堵分站(02)2451-5020洽詢,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