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論壇拉皮條 馬伕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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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警四分局警方於今年三月執行網路色情查緝勤務,於知名網路論壇鎖定南市某應召集團,佯裝男客循線將一名馬伕查緝到案並依媒介性交易罪嫌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月,易科罰金十二萬。

警四分局警方於三月廿六日網路巡邏時,發現有應召集團透過網路論壇攬客,成員「小陳」以Line聯繫馬伕將應召女載送至約定地點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同日晚間七時,警方偽裝尋芳客佯裝與成員議定價格後,循線追查到慶平路某汽車旅館,將馬伕當場查獲。

馬伕到案坦承媒介性交易,於年初受雇於應召集團,與集團內其他成員共同媒介性交易營利,每次從中抽取三百元車資牟利。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該名馬伕透過網路論壇廣告、通訊軟體招攬男客,媒介成年女子與不特定男子為性交行為,並從中牟取利益,助長性交易歪風,依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