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1家蛋製品 查獲多重藥物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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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區業者的原料雞蛋,檢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不符規定,裁處飼養畜牧場3萬元罰鍰。(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食安處查核16家蛋製品製造業者,其中1家烏日區業者的原料雞蛋,檢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不符規定,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飼養畜牧場3萬元罰鍰。

烏日區業者的原料雞蛋,檢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不符規定,裁處飼養畜牧場3萬元罰鍰。(記者徐義雄攝)

食安處說明,蛋類及其相關製品在國人飲食結構中,食用次數之占比非常高。此次專案針對台中市液蛋、皮蛋及鹹蛋等業者進行查核,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作業規範準則及原料蛋來源及使用情形等,其中4家作業場所有部分缺失,包含排水溝不潔、洗選機台髒汙等,經限期改善,於複查時皆已改善完成。

食安處一併抽驗原料蛋及其製品共計40件,檢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防腐劑、蘇丹色素及微生物等項目,1件原料雞蛋經檢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三甲氧芐氨嘧啶0.33ppm(標準0.02ppm)、磺胺一甲氧嘧啶0.2ppm(標準0.1ppm)」核與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