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萬罰鍰欠4年 收到扣薪通知秒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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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名黃姓工人於一0六年間遭永康警方查獲涉嫌酒駕、毒駕,隔年又遭查獲毒駕,先後三次涉公共危險遭重罰廿七萬。然而黃四年來始終未清繳欠款,直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送出扣薪的執行命令,黃男卻突然一舉繳清積欠的廿七萬元欠款,也不免讓人疑慮是否真實薪資有「不能說的秘密」。

行政執行署表示,義務人永康區黃姓男子於一0六年九月涉嫌酒駕、毒駕,隔年再涉兩次毒駕,遭永康警方查獲,南市府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分別裁處九萬元罰鍰,合計裁罰金額達廿七萬元。因黃男逾期不履行,案經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今年十月廿七日接獲此案,行政執行署旋即清查黃男名下財產,發現黃有投保單位及商業保險可供執行,乃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黃男的薪資及保險給付。而執行命令一送出,黃男立即至行政執行署將積欠四年的罰金一舉清繳。

警方分析指出,罰鍰並無滯納金制度,黃於修法前三次涉公共危險,遭處最重罰鍰金額九萬元,故遲繳仍維持在九萬元上限。業工的黃男投保單位應為工程行,投保薪資為兩萬四千元,遭強制執行每月扣除三分之一薪資,頂多被扣款八千,如黃有能力一次清繳廿七萬元罰鍰,應無理由積欠四年,是否擔心真實薪資曝光、再遭扣稅,才突然「良心發現」也啟人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