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 頂新將聲請非常上訴

420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最高法院就頂新越南油案的有罪判決結果,頂新律師六日晚間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遺憾,質疑檢方偵辦此案有三大違失,最高法院判決有五大爭議,近日將依法聲請再審,另對違背法令之處聲請非常上訴。
 頂新律師余明賢昨日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有五大爭議,包括二審直接用推論的方式,認定頂新進口的越南油品來源有問題,疑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三審法院卻未糾正。
 二審認為大幸福公司沒有取得「食品安全證書」,所以油品不具食用品質,但越南司法部及農業部都已經發函確認,且當初頂新進口過程一切依衛福部規定,法院卻無視此事實。
 二審判決也沒調查大幸福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的具體情節與程度,就認定油品不可以供人食用,未盡證據調查的義務,顯有疏失。
 二審判決以案發七個月後才採樣化驗的頂新油品數值,來認定頂新油品欠缺供人食用的品質,但該數值無法證明油品剛熬製時的品質狀態,證據力明顯不足。
 檢察官偵查之初,刻意以「趕快釐清責任你就可以回家」、「其他人已經偵訊、把問題推給你」等訊息,誘騙原料油供應商,取得對頂新不利的證詞。
 余明賢也指出檢方包括筆錄記載錯誤、刻意傳遞不實訊息以取得大幸福公司楊振益的證詞及隱匿未經法院同意自行前往越南的行程等三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