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身障免稅清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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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基於維護租稅之公平,基隆市稅務局每三個月辦理一次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清查工作,若已不符合免稅條件者,將發函取消免稅資格,並補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免稅車輛清查作業發現不符免稅規定之原因,多為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去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後續鑑定日期尚未重新鑑定、車主與同一戶籍二親等親屬之身心障礙者未設同址,因已不符合繼續核准免稅的規定,將自免稅原因消失之日起取消免稅資格並補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車主,如接獲補稅繳款書時,請於限期內繳清稅款,逾期繳納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另,依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免再依第二十五條規定加徵滯納金。